個稅熱點:我在2家公司同時拿工資而且都申報了個稅,對我有何影響?是否合法?
2021-10-18 09:34:02
懷疑?我同時在兩家公司領工資,兩家公司都申報了稅。對我有什么影響?合法嗎?1.首先,一個人同時在兩家公司拿《深圳公司登記指南》的工資,依法申報納稅,是允許的,也不是違法的。2.注意,如果你有專項附加扣除,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只能從一個納稅年度取得的收入中扣除,所以不要重復扣除;3.有很多會計問我,是不是每個單位每個月都扣了5000元的基本扣除費用。反復推演有效果嗎?鄭重回復你:不影響,年底多退少補;4.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綜合所得是從兩個以上地方取得的,且綜合所得年度收入減去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切記不要忘記在下一年度進行匯算清繳。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所得稅以納稅人為納稅義務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稅務機關應當給他一個納稅人識別號碼。 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的有關情況,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應當扣除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同時從兩個以上地點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義務人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同一專項附加扣除只能從一個納稅年度從一個地點取得的所得中扣除。 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了綜合所得的匯算清繳,包括: (一)綜合所得來自兩地以上,綜合所得減除專項扣除后的年收入余額超過6萬元的;(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綜合所得減除專項扣除后的年收入余額超過6萬元的;(三)納稅年度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的;(4)納稅人申請退稅。 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納稅人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2號)納稅人需要匯算清繳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被聘用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提交《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申報表》。 納稅人有兩個以上工作單位或者受雇單位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工作單位或者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就業(yè)單位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分享: